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父母立遗嘱的方式有哪些?

1.写明遗嘱人的姓名、年龄、身份证号等信息。

2.接着写,在此立遗嘱,对本人所有的部分财产,作如下处理:

(1)我自愿将下列归我所有的财产遗留给某某某,下面就写明财产的详情。

(2)我自愿将下列归我所有的财产遗留给另一个人(继承人的名字),照样也要写明财产详情,比如一辆车等。

(3)本遗嘱委托某某某为执行人。

3.遗嘱人签名。

《民法典》第一千一百二十三条规定:“继承开始后,按照法定继承办理;有遗嘱的,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。”

《民法典》第一千一百四十二条规定:“遗嘱人可以撤销、变更自己所立的遗嘱。立有数份遗嘱内容相抵触的,以最后的遗嘱为准。自书、代书、录音、口头遗嘱,不得撤销、变更公证遗嘱。”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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